New Balance还是Nike?评析利物浦赞助合同纠纷
2020-03-04 16:08:38
文:朱旭望
前情概述
2011年4月,利物浦在多年沉寂后被前赞助商adidas果断抛弃。此时New Balance旗下勇士体育果断出手,以6年1.5亿英镑的价格砸下利物浦装备主赞助商合同,该价格是adidas的2倍有余。
尴尬的是,利物浦在2011-2012赛季仅获得联赛第八,且连续三年未能获得进入欧冠联赛资格。虽然在2013-2014赛季向英超冠军发起冲击,但最终仍因传奇队长杰拉德的惊世一滑功亏一篑。
2015年,New Balance不离不弃,又以6年3亿英镑的价格替代旗下子品牌勇士体育成为利物浦装备主赞助商。此时的利物浦缺少了唯二的世界级球星:苏亚雷斯和队长杰拉德,球队也长期无法进入欧冠正赛,阵容的凋零和无法令人满意的战绩使利物浦上下都对New Balance的义无反顾大加赞赏。
此后,因为“The Normal One”——德国教练克洛普的入主,利物浦在进行阵容升级的条件下,获得了欧联杯亚军,又在时隔10年后的2017-2018赛季打入欧冠决赛。2018-2019赛季,利物浦以97分的恐怖战绩获得了英超联赛亚军,同年连续第二年闯入欧冠决赛并最终夺冠。有媒体评论:利物浦给了New Balance一个在2亿人面前露脸的机会。
2019年7月,利物浦与Nike开始了关于装备主赞助合同的谈判,并将赞助报价告知了New Balance。New Balance根据其赞助合同中的优先续约权利,同样匹配了报价,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New Balance选择主体提起诉讼,与利物浦对簿公堂。
庭审焦点
本案焦点即为,New Balance的优先续约权利前提是否满足,New Balance提出的赞助报价是否符合优先续约权利所谓的“同等条件”,或是否匹配了“实质性、可量化及可匹配的赞助条件”。
核心条件1:
Nike:自2020-2021赛季起,在营销活动中聘请不少于三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非足球领域运动员及明星(如勒布朗·詹姆斯、赛琳娜·威廉姆斯、德雷克等)推广利物浦及/或特许商品。
New Balance:自2020-2021赛季起,在营销活动中聘请不少于三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非足球领域运动员及明星推广利物浦及/或特许商品。
对于上述二者的条件,法庭认为Nike方列举的明星阵容影响力属于“可量化的赞助条件”:詹姆斯在篮球界人气极高、小威称霸女子网坛超过二十年、德雷克多次获得全球最畅销唱片得主。这些明星的影响力可以通过关注度及曝光量进行量化,而New Balance无法提供同等量级的明星阵容。
核心条件2:
Nike:自2020-2021赛季起,在整个赞助合同期内,在全球不少于6000家门店销售特许商品,其中500家门店应由Nike直营或控制,并具备在全球13000家门店销售特许商品的潜力。
New Balance:自2020-2021赛季起,在整个赞助合同期内,在全球不少于6000家门店销售特许商品,其中500家门店应由Nike直营或控制,并具备在全球13000家门店销售特许商品的潜力。
对于上述二者的条件,据报道,利物浦认为New Balance对于此前合同的承诺并未实现,时至今日,New Balance全球仅有2975家门店正在销售特许商品,这与其此前承诺的43000家门店存在较大差距。此外,法庭同样对New Balance是否能够落实赞助报价中的销售渠道承诺不置可否。
结合庭审情况,法庭作出了New Balance没有匹配Nike的赞助报价,故其优先续约权利缺乏实现基础,驳回了New Balance的起诉。后经New Balance上诉,本案依旧维持原判。2019年10月,利物浦官方宣布下赛季装备主赞助商更换为Nike。
法律评析
本案中New Balance提出的优先续约权利,多见于商业合同中。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在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明星经纪合同、业务合作合同等看到这类权利或条款的出现。该权利常常伴随的是“同等条件”的前提条件。
“同等条件”如何界定,在近几年全球的商业纠纷中,对该表述的界定争议越来越多。区别于曾经“同等条件”仅针对价格/价款和支付方式,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同等条件”开始涉及一些其他软性条件。
New Balance在签署赞助合同时不可谓不谨慎,其合同中已为该条款限定了“实质性、可量化及可匹配的赞助条件”。但其万万没有想到,在与Nike竞争时,该保护条款反而成为了自身不可逾越的障碍。
首先,Nike列出到娱乐和体育明星在数量和级别上都要比New Balance高出一截。虽然New Balance旗下也有伦纳德这样的全明星球员,但与詹姆斯相比,确实还差一些火候,更别说其他领域的明星了。
其次,Nike在官宣胜利后,立即由詹姆斯晒出了联名品牌的信号,无论是此前疯传的aj联名或是詹姆斯联名,New Balance即使挖空产品库也无法与之相匹敌。
最后,以全球销售渠道方面,我们在Nike各类门店均可见到赞助球队的周边贩卖。反观New Balance,抛开门店数量远少于Nike,即使在现有全世界的门店内居然几乎看不到关于利物浦的周边产品贩卖。要知道,这可是新科欧洲冠军啊!更有甚者,在利物浦当地的New Balance专营店,也几乎没有利物浦的周边产品,这就更让人匪夷所思了。
综上,若本案是adidas与Nike之间的诉讼,那么可能对于是否能够量化,是否能够匹配还存在争议,但如今的New Balance,实在在类似条款上吃亏太多。
吃一堑长一智,对于类似优先续约权利“同等条件”的界定,留给我们思考的应该是如何在合同中对“同等条件”进行更明确和周全的限定。
作者留言
作者作为利物浦资深球迷,对本次替换赞助商事件,虽出乎意料,但仍情理之中。New Balance在利物浦深陷破产疑云的时候果断伸出了援助之手,让我们感动至今。但生意终归是生意,New Balance的营销和Nike相比实在有太大的差距。一件欧冠纪念版黑金球衣能够被球迷炒到天价,其背后折射出的却是New Balance在营销及渠道上的天然缺陷。
作为一名律师,也作为一些文体娱乐行业或经纪公司的法律顾问,最关心的便是New Balance到底输在了哪里。这一仗,也许在法律层面会激起更大的波澜。